根據消基會檢測,民眾酌量食用火鍋料、漢堡肉片與各類餅乾零食,雖不至於超過每日磷攝取上限,但對於有腎臟疾病的患者,仍應儘量避免食用加工食品,以免高磷的食物造成腎臟的負擔。消基會也呼籲政府要建立食品磷含量資料庫,供高風險族群飲食參考。

依衛福部國健署「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」(第七版)訂定之每日營養素建議攝取量,十三~十八歲的青少年每日磷建議攝取量為一千毫克,成人為八百毫克,攝取上限為四千毫克。

食藥署在二○一五年時曾發布磷酸鹽類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初稿,擬調整食品添加物磷酸鹽的限量標準,依食物類別放寬或縮減磷酸鹽的使用限量,其中放寬限制較多的前三項是:口香糖與泡泡糖擬放寬至44g/kg,是現行規定(3g/kg)的一四?七倍;嫩肉精擬放寬至35g/kg,是現行規定(3g/kg)的一一?七倍;奶精擬放寬至13.5g/kg,是現行規定(3g/kg)的四?五倍。除了上述食品之外,在餅乾、麵包、乳酪、冷凍馬鈴薯等食品亦大幅放寬。

擬放寬磷酸鹽添加限制的奶精、麵包、餅乾等,都是消費者經常購買的食品,若是放寬這些日常食品的磷酸鹽添加量,恐會讓國人攝取磷的攝食量再往上攀升。消基會表示,腎功能正常者攝取磷酸鹽通常能正常代謝,但腎功能不佳者,若長期攝入過量磷酸鹽,恐致高血磷症、腎性骨病變等,食藥署對於磷酸鹽的使用限量的修訂應更謹慎評估,不宜貿然放寬標準。

建議食藥署建立食品中磷含量資料庫,提供各種食品(材)中磷含量的參考值,提供高風險族群的飲食選擇參考之外,也可做為檢驗磷酸鹽添加量的背景值依據。

消基會表示,民眾在選購加工食品時,儘量挑選成分標示中低磷酸鹽類添鄭本岡加物的食品,在享用火鍋時,儘量選擇新鮮的肉片、海鮮、菇類或蔬菜等食材,少吃加工火鍋料,不要一味追求Q彈的蝦仁,酌量食用涮煮食材後的火鍋湯,因食物經過水煮後,會因磷酸鹽溶出而使火鍋湯中的磷含量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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